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7年度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点击: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卓工项目”)是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手段,以培养工程专业实践能力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科技创新自立自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全面提高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国卓院字〔2026〕47号)和《吉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实施细则》(校国卓院字〔2026〕4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7年度卓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卓工项目由吉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卓院”)组织相关培养单位申报。鼓励项目导师团队来自多个培养单位,涉及多个专业类别或多个专业领域,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参加一个卓工项目团队。

二、申报条件

具体条件参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文件中相关要求。

1.联合培养主题明确:优先支持聚焦国家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

2.重大科研课题支撑:项目须依托合作企业工程技术难题需求,已合作或达成合作意向,可提供稳定充足的科研经费及相关配套资源。原则上团队近5年拥有与项目关键领域高度契合的国家级、省部级或行业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

3.校企专家共同领衔:项目团队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首席专家组建团队,联合合作企业共同申报。项目须设置首席专家(来自校内)和总工程师(产业领军人才)各1人,并配备项目主任(来自校内)1名,负责协助首席专家开展团队管理工作。团队应包括校内和企业(行业)导师。项目团队(含首席专家)原则上规模为10-20人,其中来自企业的导师不少于5人。

4.多元协同共建共享:项目由国卓院统筹日常管理,牵头学院提供学科支撑,优先支持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学科交叉项目。国卓院与牵头学院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协同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思政、就业等方面密切协作、高度协同、相互支持,共同投入资源,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5.共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须与合作企业共建工程师技术中心等校级及以上实践平台,可稳定提供课题、经费,承接研究生实践研究与成果转化。合作企业优先选择有合作的专项试点行业企业,政策支撑充分,可保障项目规范实施与成果归集。

6.重构卓工培养体系:校企联合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基本要求,硕士须有不低于1年、博士不低于2年的高质量专业实践模块。团队原则上需开设3门及以上相关专业基础课(共需6学分),含1门校企共建、面向复杂工程问题的综合实践课程;至少1门课程思政课,厚植家国情怀,强化卓越工程师使命担当,有机融入产业一线思政元素。课程建设须紧扣国家关键领域核心课程要求,具体参照《关键领域核心课程目录》执行。

三、申报流程

1.2026年9月30日14:00前,相关团队填写《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申报书》,向国卓院提出申报。《申报书》加盖培养单位及参与企业公章、相关人员签字后,扫描发送电子版材料(Word+PDF)至国卓院邮箱:jluees@jlu.edu.cn。压缩包命名:牵头学院代码+首席专家名字+卓工项目申报。不符合文件和通知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5日14:00前送至长白山实验室A栋6楼623室。

2.《申报书》需按照《实施细则》和模板中的详细要求进行书写。《申报书》命名:牵头学院代码+首席专家姓名。

3.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入评审。

4.国卓院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择优予以立项。

5.立项的卓工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卓工项目批准立项后,后续工程硕博士招生将在基础指标之外给予单列支持,视为增量指标。

四、其他

1.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机密等问题须经过脱密处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2.《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键领域核心课程目录》文件具体内容请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团队来我院长白山实验室A栋6楼623室牟老师处线下查阅,不接受学生查阅。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168206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9月28日



  •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 0431—85168206
  • jluees@jlu.edu.cn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联系方式:0431 -8516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