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2 点击:
根据长春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及《关于开展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中层单位初审、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复审,拟在新材料领域遴选培养对象3名、新能源领域遴选培养对象2名。现将拟遴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公示地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6楼623室。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jluees@jlu.edu.cn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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